想不到為消費者爭取權益的何C謙,自身卻涉以權謀私,實在諷刺!即使如此,這些貪官在澳門只怕是冰山一角,只是貪得小心,貪得謹慎。
當然高官自有想法:既然自己貪,又怕惹人猜疑,不如全民派錢,將所貪之有限金錢賄賂全民,魔化人間吧...嘿嘿...
藝術與垃圾
審計署批文化局及民政總署兩部門出版物豪裝濫發,其中一些書刊只賣出十多本,多年存書逾四十萬冊幾逼爆倉,最終變垃圾,浪費公帑。
其中一個例子,就是文化局特別計劃處於2006年斥資廿二萬多元,出版了三千冊《澳門國際音樂節二十周年紀念冊》。這一部 “金裝紀念冊” 實為該年音樂節開幕式的場刋、免費向觀衆派發,每冊成本價約七十三元,共有一百八十七張內頁,內頁採用大量留白設計。
其實這事件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這些書刊為印而印,硬皮金裝專色目不暇給。在這些部門做設計師真開心,不需考慮金錢限制,隨心所慾做自己的設計。所以你會發現政府這兩部門出外參加海報或書刊設計賽都有不俗成績,實則在概念轉換下,是用公帑達成個人/部門之成就。
那些宣傳海報表達信息只達設計層面,美觀是美觀,但在傳達信息方面強差人意,一般市民往往看到這些 "藝術海報" 都不明所意。
文化局解釋藝術成品難以計算其成本,言下之意是 "藝術是無價"...
但...是誰把這些 "無價藝術" 浪費成 "無用垃圾"呢?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